2024年10月24日,联邦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发布了一份通告,阐明了其立场,即《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适用于提供工作场所跟踪技术(包括人工智能算法评分)的实体,以及在做出与就业相关的决策时使用这些信息的雇主。该通知是基于CFPB的观察[1],即“技术进步导致对许多行业工人的监控迅速增加”,并且“第三方技术公司……使跟踪、评估和评价工人变得更容易、更具成本效益。”

CFPB指出,这些公司(以下统称为“科技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记录当前员工的活动、个人习惯和属性,甚至他们的生物识别信息”的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没有加入这一通知,至少目前还不清楚FTC是否同意CFPB的观点。CFPB通告摘要
《公平信用报告法》在相关部分将“消费者报告机构”定义为:

[A] 为向第三方提供消费者报告而定期全部或部分收集或评估消费者信用信息或其他消费者信息,并使用州际贸易的任何手段或设施来准备或提供消费者报告的任何人,无论是收取金钱费用、会费还是以非营利合作为基础。2.
FCRA对“消费者报告机构”的定义历来被解释为适用于信用报告机构以及为雇主编制背景调查报告的供应商。CFPB的通告将这一定义扩展到非传统的消费者信息“组装者”。

例如,CFPB建议,“从雇主那里收集有关工人集体谈判活动或工作表现的信息,然后将其出售给其他雇主以做出雇佣决定”的实体将有资格成为FCRA管辖的消费者报告机构。CFPB的结论也适用于任何“收集消费者数据以训练算法,为雇主生成关于工人的分数或其他评估的实体”在得出这一结论时,CFPB的通知在脚注中声称,它不同意联邦贸易委员会2011年就《公平信用报告法》对软件的适用性发布的指导意见。

具体而言,2011年,联邦贸易委员会表示,“使买方能够执行该任务的软件包的卖方本身不是‘组装或评估’信息,因此不是CRA。”[3]在通知中,CFPB将2011年软件开发人员扮演的非活跃角色与“当今软件开发人员”扮演的“更活跃的角色”区分开来,根据通知,软件开发人员“向客户提供持续服务,例如对软件进行持续维护,或向客户许可服务,而不是将软件作为时间点产品销售。”

有了这个脚注,CFPB试图将历史上不受CFPB授权的各种公司纳入FCRA的管辖范围。对科技公司的影响
《公平信用报告法》对消费者报告机构规定了许多义务,例如有义务确保其向第三方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调查有争议的信息。为雇主收集或评估员工数据的实体,以及向雇主许可软件的软件开发人员,应评估他们提供的工具和技术是否涉及FCRA。

对雇主的影响
CFPB的通知警告雇主,他们将第三方监控工具和技术用于任何“就业目的”[4]都可能触发他们在《公平信用报告法》下的义务,该法适用于要求消费者报告之前和之后。具体而言,在出于“就业目的”要求报告之前,雇主必须“明确和明显地”披露他们的意图并获得消费者的书面授权。然后,如果消费者报告包含可能导致不利就业行动的信息,雇主必须遵守法律的不利行动前[5]和最终不利行动通知要求。

[6] 在脚注中,CFPB承认,与现任员工涉嫌违反书面政策或法律有关的信息不受FCRA的约束,因此超出了通函的范围。7.
CFPB建议雇主问自己两个“关键问题”,以确定他们做出雇佣决策所依赖的技术是否属于FCRA的范围:根据《公平信用报告法》,雇主对数据的使用是否符合“就业目的”的使用条件?报告是否从“消费者报告机构”获得,这意味着报告编制者“收集”或“评估”了消费者信息以编制报告?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雇主可以假设,如果雇主收集的信息或数据有可能影响雇佣、分配或留用决定,那么雇主使用的目的就符合“就业目的”的条件。即使收集的信息在雇主对申请人或雇员的总体评估中起着次要作用,这一结论仍然是一样的。重要的是,联邦贸易委员会和CFPB历来对“就业目的”一词给出了更广泛的定义,并此前得出结论,该术语应“适用于实体使用技术上不是员工的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如独立承包商、特遣队人员和志愿者。[8] CFPB的通知没有偏离这一指导方针,通知明确地提到了“工人”,而不是“申请人”或“雇员”。因此,如果雇主对非雇员群体使用跟踪或监控技术,他们应该注意这样做可能带来的《公平信用评估法》风险。如上所述,消费者保护局的通知将“消费者报告机构”的定义扩展到非传统的消费者信息“汇编者”。

通过扩大这一定义,CFPB的通知旨在改变雇主的监管环境,这些雇主的FCRA合规工作一直侧重于“传统”的消费者报告,如雇佣前后的背景调查。然而,如果联邦贸易委员会没有平行、一致的声明采纳通知的观点并拒绝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事先指导,那么通知对提供技术的雇主和公司的影响是不确定的。CFPB在没有通知和评论规则制定的情况下发布的“通知”也缺乏法律效力,很容易被新的机构领导层撤销。

雇主和科技公司的收获
CFPB的通知是对使用跟踪技术、人工智能或软件出于就业相关目的评估或评价“工人”的雇主以及提供该技术的实体的警告。雇主和科技公司应在未来一年继续关注CFPB和FTC新领导层对FCRA范围的看法。然而,采用与通知不一致的程序可能会给雇主和科技公司带来私人诉讼的风险。

故意违反《公平竞争法》会使被告每次违规(即每名受违规影响的员工)面临100至1000美元的法定赔偿金、惩罚性赔偿金以及律师费和诉讼费。由于申请人和员工经常受到涉嫌违反《公平信用报告法》的影响,因此《公平信用评估法》的索赔特别适合集体诉讼,并可能给被告带来相当大的金钱风险。

雇主使用人工智能的额外考虑
在工作场所越来越多地使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的同时,单位也加强了监督,行政机构和原告律师协会也进行了审查和质疑。例如,我们看到联邦一级(见2024年5月21日的《法律快讯》)和地方一级的立法都有所增加,包括纽约和加利福尼亚州(分别见2023年4月19日和2024年8月29日的《立法快讯》)。

因此,雇主应该评估他们对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以了解工作场所正在使用哪些人工智能工具,并了解哪些工具受现行法律的保护,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