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不能阻止食品制造商为素食食品使用传统上与肉类相关的标签来吸引消费者,只要他们清楚地说明产品内含的实际成分,欧洲法院(ECJ)周五裁定。法院表示,只要国家没有为基于植物蛋白的食物建立特定的法律名称,诸如牛排、香肠、炸肉排和汉堡等常见肉类相关术语可以用于营销素食食品。2021年,法国颁布了一项法律旨在提高消费者透明度,禁止使用“素食汉堡”或“素香肠”等肉类相关术语来营销基于植物蛋白的食品。
包括欧洲素食联盟(EVU)和法国素食协会(AVF)在内的倡导团体对这项法令提出挑战,认为它与欧盟法律相冲突。在2023年8月,法国国务委员会,一个为行政和司法提供建议的单位机构,将此案提交给欧洲法院,这是一 interpreting欧盟法律的主要权威。
现在,欧盟法官裁定,虽然成员国可以为食品创建法律名称——即使用特定术语来指代特定的食物产品,包括植物基替代品——但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不能阻止植物蛋白食品制造商使用常见描述性名称来标记产品。法院强调,其决定不会影响成员国在认为营销具有误导性时实施消费者保护规则的权利。“通过确保食品标签的清晰度,我们可以推广基于植物的替代品,并努力实现环境目标,以及促进欧盟的竞争力和创新。”
欧洲素食联盟的欧盟政策经理拉斐尔·平托在对裁决的新闻稿中说道。更广泛的影响
基于植物的蛋白质产品在欧盟各地越来越受欢迎,但关于这些产品在单一市场中应该如何标记和营销的疑虑仍然存在。欧盟法院的裁决可能具有深远的影响,因为包括比利时和意大利在内的国家正在考虑引入类似于法国的法律。2017年出现了一个类似的法律问题,当时欧盟最高法院被要求解决涉及植物基产品使用乳制品相关术语的问题,例如豆浆和燕麦饮料。
当时,ECJ裁定只有实际含有乳制品的产品可以使用诸如牛奶、黄油或酸奶的术语,这导致植物基替代品被标记为“饮料”出现在欧洲货架上。自1990年代初以来,欧盟的食品标签一直受到监管,大多数在欧洲销售的产品的贸易规则都归纳在欧盟的共同市场组织(CMOs)之中,属于共同农业政策(CAP)。这个框架管理着欧盟内动物食品和植物食品的生产和贸易。
2020年,欧洲议会在讨论欧盟农业补贴的最新改革时,拒绝了将肉类相关名称专门用于动物产品的尝试。这项决定是在欧洲议会成员针对一系列旨在对植物基产品实施更严格的标签规则的修正案进行投票之后做出的。